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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公司根据《丽水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丽水市博士工作站选拔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经县(市、区)党委人才办及人力社保局、市直有关部门审核推荐,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评审、市委人才办工作例会研究,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,建立“丽水市博士工作站”。
公司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博士工作站管理制度,创新管理体制机制,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,合作开展人才培养,积极开展试运行博士后工作,为全面深化改革、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做出更大贡献。
2015年0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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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公司建立丽水市博士后工作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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